3)第一百零一章 神之婚礼_金匮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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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真的跟我没关系,我定了亲了……”

  “跟谁?”

  “跟我们山字堂的一个女掌柜段姑娘……”

  “窝边草!”

  “所以女掌柜为什么跑了?”

  “跑了的这个不是女掌柜……”

  “那这个是谁?”

  “我不能说。”

  “跟爹可以说。”金九大包大揽。

  “这事儿太危险,即使是干爹你,我也不想说。您也是不知道最好。”徐咏之打定了主意。

  “什么都不说,那就是生意了。”金九坐回太师椅里,打起了官腔。

  “那您开价吧。”

  “要看你找的是谁。”

  “山字堂坐堂开诊的一个医女,长一张圆圆的大脸,嬉皮笑脸的,爱打听事情,十六岁左右,鄂州口音,耳朵边有一颗痣。这个人走的时候穿浅绿色长衫,外面罩着比甲,提一个蓝色小包袱。带她走的人自称秦嫂,自称是抚州人,最近才来东京城,但对东京路程很熟,二十七八岁,鹅蛋脸,双眼皮,白,眼睛下面微微有点小麻子,头发黑亮。”

  徐咏之一气说出来。

  “第二个人,我大概知道六七个人符合这个标准,让小兄弟们一查就知道是谁了,第一个人有人见过。”

  “那您要我做什么?”

  “做什么?你知道我想做什么,你把婚退了,或者让你那个段姑娘做小,我这边让你妹妹跟你成亲!我要你呀,当我的女婿!继承我的丐帮!”金九毫不客气。

  “恕难从命!”徐咏之扭头就走。

  “少爷!”李嗣归赶紧给九公作揖,“九公,我们商量一下。”

  李嗣归追出屋外,拉住徐咏之。

  “少爷,先应下来。”

  “然后呢?赖账吗?”

  “不是赖账。”

  “那就去娶金家妹妹?”徐咏之问。

  “他女儿好看吗?”李嗣归问。

  “别打岔!李先生!”徐咏之说。

  书中代言,金家小妹妹长得很漂亮。

  金九当年是南薰门外的流浪歌手,南薰门一直到朱雀门,是热闹繁华的所在,路边经常会听到他的歌声,他不去酒馆里卖艺,就在路边唱。

  太好听了,而且金九自己会做曲填词。

  很多贵人愿意给他提供工作,他都推掉了。

  “流浪是我活着的方式,我不希望被工作束缚。”

  “乱世里,歌声能给人慰藉。”

  今天的话说,金九就是一个文艺青年,当年就有许多大小姐不顾他贫穷破烂,想要许身于他,他都没有答应。

  他那个时候已经做了南薰门团头,乞丐的规矩是这样:

  要么你娶一个女乞丐,要么你去讨一个老婆。

  注意,是乞讨的讨,不能从别人那里买,也不能给彩礼。

  金九三十多岁的时候,有天遇到一个人牙子在市上发卖女孩,其中有一个夏州女孩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
  这个姑娘肤白貌美,高鼻深目,人牙子说是回纥一个部落的贵人之女。

  她的家族被被定难军节度使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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